学院启动行政调解工作 |
新闻来源: 添加时间: 2009-10-21 |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学院稳定,管职院认真贯彻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09〕228号)精神,启动学院行政调解工作。 学院党委办公室制定了《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行政调解的含义作了科学解释,明确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和教育行政调解应该坚持的六项原则,规定了教育行政纠纷行政调解的程序和行政调解案件的办结时限要求。建立了学院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调解办公室,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学院还将开展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活动,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大家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切实处理解决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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