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学校党委、行政的有关指示和决议。 2.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党委、行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负责本部门制度建设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 3.负责统筹校内各类会议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及其他党政重要会议等有关工作;负责学校领导工作协调与行程安排及重要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4.负责学校重要文件和重大活动领导讲话有关文稿的起草;负责以学校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党委、行政)的审核、编号、校对、印发、立卷归档等工作;负责来校公文(含机要文件)的接收、登记、批办、传阅、立卷、归档和销毁。 5.负责处理学校对外综合行政事务,协调学校与各级政府部门等的关系;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公务接待工作,统筹学校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校友联络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参加各级各类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审核。 6.负责学校的外事工作,对学校的涉外活动及有关涉外事项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上级领导或部门批转的信访(函件)等处办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 8.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部门报送学校信息工作、统计工作和学校年鉴、大事记编制工作。 9.负责值班值守工作,统筹安排校领导带班和总值班,发布全校值班安排;编制校历。 10.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负责学校印章的管理;经学校领导授权,管理其名章;负责学校各部门有关印章的刻制、启用、回收和归档工作。 11.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12.负责聘用、管理法律顾问,为学校工作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法律保障;参与处理涉及学校权益的法律事务。 13.负责合同管理相关工作。 14.负责学校机要及保密工作。 15.负责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不含干部、人事档案)。 16.负责办公电话、办公用水等运行保障工作。 17.组织开展内江校区一体化延伸管理工作,落实“三全育人”、产教融合有关要求。 18.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9.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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