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及院党委、学院的有关指示和决议。 2.落实党风亷政建设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三全育人”有关要求。 3.牵头制定学院教学管理、专业(学科)建设、技能竞赛有关制度,组织、协调开展人才培养质量的诊断与改进工作。 4.牵头开展专业、学科、课程、教材的建设规划工作,指导、督促系(部)开展专业、学科、课程、教材建设。 5.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协调全院的教学活动,定期开展教学常规检查,负责教学事故的牵头调查、认定,指导、检查系部的教学日常管理,负责教室的调配工作。 6.负责学籍管理、学生成绩管理和教材管理。 7.负责组织新专业申报,负责制(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组织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评审。 8.负责组织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9.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教研教改工作。 10.负责组织对教研室主任的考核。 11.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和检查指导,负责定期进行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测评和考核。 12.负责开展教学质量、教学团队、教学成果等项目的评定、评比工作。 13.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进修培训工作。 14.会同相关部门审定校内外兼职、兼课教师的选聘。 15.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负责相关教学和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和归档工作。 16.定期开展部门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17.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文书档案的管理。 1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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