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实训中心: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重修工作从第8周开始,为保证重修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方式 1. 自主重修:无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直接参加重修考试。该类重修方式仅适用于理论课程(体育、实习、实训、入学教育、德育实践、德育综合素质、军训、毕业教育等不能自主重修)。 2. 非自主重修:有教师指导,当该类重修方式同一门课程的报名人数达到15人及以上时,可安排教师组班重修;当同一门课程的报名人数不到15人时,原则上安排教师指导重修。该类重修方式适用于所有课程。 二、重修成绩的组成 自主重修的成绩仅由卷面成绩(100%)组成,无平时成绩。非自主重修的成绩由平时成绩(30%)和卷面成绩(70%)两部分组成。 三、重修报名要求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重修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14:00至10月12日24:00截止,逾期不得补报。 学生每学期申请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5门。每门不合格课程最多只能重修3次。留级生留级后所学课程中若含其不合格课程,则需先参加本门课程正考、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再行报名重修。 四、具体时间安排 第8周至第15周:重修行课,上课时间共计8周。 第8周:教师提交重修计划给教研主任,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统一提交到教务处。 第13周:教研室主任提交重修考试试卷。 第14周:教研室主任到教务处审核纸质试卷。 第15周:教务处制卷。各系(部)携本部门的试卷签领单、重修考试安排表、考生考试签到表、监考记录表及试卷袋到文印室分装试卷。 第16周:重修考试。 第17周:教师评阅试卷后,提交重修考试试卷、重修成绩单、教学日志和教案(组班重修)等纸质资料。 第18周:系部汇总提交重修纸质资料、电子版重修工作量统计表。 五、其他事项 1.各系(部)须提前将具体考试安排提交至教务处。 2.教学日志、考场签到表、成绩单、重修工作量统计表等由教务处提供模板,各系(部)自行打印。 3.入学教育、德育实践、德育综合素质、军训、毕业教育等由各系商学生处安排重修;公共实训由教务处商实训中心安排重修。 4.组织重修考试时,机车车辆系使用1教5楼教室,交通工程系使用1教4楼教室,城轨车辆系使用1教3楼教室,教务处使用1教2楼教室,公教部使用2教1楼教室,管理系使用2教5楼教室,电气工程系使用2教4楼教室,会计金融系、思政部使用2教3楼教室,电信工程系使用2教2楼教室,如有个别系(部)教室不足,可协商临近系借用教室,或者协商教务处使用1教1楼教室。 5.如有其它疑问,请电话联系教务处运行科(电话:68939887)。 教 务 处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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