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价在800元以下的不属于材料和易耗品的设备、器具,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等都属于低值耐用品。
2、各实训室应分类登建低值耐用品账目或领用登记簿,做到帐、物相符。低值耐用品与学校固定资产同样管理。
3、借用低值耐用品时,借用人必须签名,并注明归还日期,按期归还。
4、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必须更换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核实后,报实训中心主任。
5、对低值仪器及工具、量具每年全部清查一次,清查结果经中心主任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