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内助学金、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查漏补缺、应对突发状况、应助尽助”的原则,结合申请学生在全国资助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及其思想品德等综合表现,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认定工作组审核,学校审批,现将拟获得2022-2023学年度校内助学金受助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4月30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反馈到学生资助中心:028-68939893。
2022-2023学年校内助学金公示.pdf
学生处
2023年4月25日